因存在严重环境污染问题
聊城8家企业被省政府点名通报
2016年11月0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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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聊城11月3日讯(记者 李军) 山东省政府对外公开通报了2016年全省环保专项行动检查情况。聊城8家企业因在本次专项行动检查中被查出存在严重环境污染问题,被省政府点名通报。 
  两家企业存在大气污染物排放超标,分别为冠县国电生物发电有限公司。该公司1-2号震动炉排放口,6月份二氧化硫超标2天,最大日均值342毫克每立方米,超标0.7倍。 
  山东信发华源铝业有限公司。该公司号1-3号锅炉外排二氧化硫废气浓度自动监测数据,8月份超标1天,最大日均值904毫克每立方米,超标3.52倍,4号锅炉外二氧化硫排废气浓度自动监测数据,8月份超标2天,最大日均值556毫克每立方米,超标1.78倍。 
  两家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企业分别为,聊城优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废活性炭未纳入危险废物管理,未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灰渣暂存区防雨防渗措施不到位;莘县源源化工有限公司(该公司危险废物暂存间不符合贮存要求,异味较重)。 
  四家企业存在其他方面的突出环境问题,分别为茌平县森正木业有限责任公司的生物质导热油炉烟囱高度达不到环保要求,尚未验收;固体废物随意堆放,危废露天堆放。属未纳入全省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清单内的违规建设项目;茌平县信成木业有限公司的环评文件无环保批复,除尘器管道密闭性差,泄露严重。属未纳入全省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清单内的违规建设项目;度假区于集镇马庄窑厂无环保手续投入生产,大气污染较重;国电聊城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的生物质原料和硬水软化工艺现状与环评报告情况不符。 
  大气环境质量改善情况。2016年6—8月份,全省大气环境质量虽总体实现了同比改善,但部分市问题依然突出。聊城市6月份“蓝繁”天数18天,全省最少;7月份细颗粒物浓度全省并列最高,为61μg/m3。 
  水污染防治方面,省控重点河流水质达标情况。2016年6、7月,省控重点河流主要污染物COD、氨氮平均浓度,同比出现反弹。8月份省控重点河流主要污染物氨氮平均浓度,同比出现恶化。其中,聊城市徒骇河前油坊断面7、8月份为劣五类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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