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在采访过程中了解到,家住知山雅筑的林女士在5、6月份交房时,开发商也向她收取了3000多元的燃气开户费,林女士当时就向物价局和12345反映了相关情况,最后因为她的房子是期房,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日期是2013年夏天,应按照原合同规定,业主向开发商交燃气开户费。
然而事实上,不单是燃气还有暖气,开发商对此收的费用可谓名目繁多,诸如开户费、开口费、增容费、管网建设费、配套费等等,而很多市民为了早日住上新房,在这几千元的费用上,往往不跟开发商较真。而针对这些费用,上至国家发改委下至济南市物价局都曾下文叫停,可开发商仍在变着字眼违规收取,通过购房合同的格式条款,限制购房者的权利,增加购房者义务。希望物价部门能严格执法、令行禁止,莫使民生政策成为一纸空文。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
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