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山高速交警将开展违法集中整治
2016年11月0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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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1月7日讯(记着 柳斌 通讯员 曲兴旺) 为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高速交警支队莱山大队根据支队部署决定自7日起到年底开展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 
  据了解,高速公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是指超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非法占用应急车道、酒驾、毒驾、涉牌涉证、违法占道行驶、逆向行驶、违反禁行时间等。 
  莱山大队的民警对违法占道行驶和违法禁行时间进行了着重解释,违法占道是指:大型客车、中型、重型载货汽车占用同方向有三条以上车道的最左侧车道行驶,对该项违法行为处以200元罚款记3分的处罚。违反禁行时间是指:危化品车在19时至次日凌晨6时、大型营运客车在凌晨2点至5点禁止驶入高速公路,对该项违法行为处以200元罚款记6分的处罚。
  莱山大队民警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对于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可拨打莱山大队电话3381070进行举报,同时希望广大驾驶员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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