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人员不能只坐冷板凳,人才、知识必须要尊重,“真正让有贡献的科技人员名利双收”。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允许科研人员和教师依法依规适度兼职兼薪。
打开人才流动“旋转门”
意见明确,科研人员在履行好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经所在单位同意,可以到企业和其他科研机构、高校、社会组织等兼职并取得合法报酬。鼓励科研人员公益性兼职,积极参与决策咨询、扶贫济困、科学普及、法律援助和学术组织等活动。
意见指出,高校教师经所在单位批准,可开展多点教学并获得报酬。鼓励利用网络平台等多种媒介,推动精品教材和课程等优质教学资源的社会共享,授课教师按照市场机制取得报酬。
看得出来,意见出台,就是要让知识体现其价值,转化为切切实实的生产力。其实,这次意见出台,李克强总理功不可没。5月30日,全国科技创新大会、两院院士大会、中国科协九大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李克强总理发表讲话称,政府对科研的管理有时候像“对小学生”一样,严重束缚了广大科研人员和科研机构的手脚,影响了创新创造的积极性。
李克强总理在会上表示,要打开科研人员创业创新及其在事业单位和企业间流动的“旋转门”。
这次意见规定科研和高校教师可以兼职,正是将总理的讲话予以落实。
让科研人员富起来
在会上,李克强还强调,要改革薪酬分配制度,探索年薪制和协议工资制,探索股权期权分红,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分享比例。
这次意见予以落实,从四方面加强科技成果产权对科研人员的长期激励:强化科研机构、高校履行科技成果转化长期激励的法人责任,完善科研机构、高校领导人员科技成果转化股权奖励管理制度,完善国有企业对科研人员的中长期激励机制,完善股权激励等相关税收政策。
根据意见,坚持长期产权激励与现金奖励并举,探索对科研人员实施股权、期权和分红激励,加大在专利权、著作权、植物新品种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知识产权及科技成果转化形成的股权、岗位分红权等方面的激励力度。
这也恰是李克强总理在会上所说的,“科研人员应该成为社会的中高收入群体,要让他们凭借自己的聪明才智和创新成果,合理合法地富起来!”
教学也不能落下
意见的出台,可以说打开了科研人员“下海”的阀门,但不免有人担心,如果科研人员和高校教师都去兼职,荒废了主业可咋办?这样的事例,在现实的教学中并非个例。
不过,齐鲁晚报记者了解到,在现实中有一些例子。科研人员和高校教师到企业中,除了直接把科研技术转化为生产力,为企业解决难题,甚至还可以带动教学。
比如位于滨州的一家企业聘请了山东大学的教授入驻企业,教授还带学生来实习,这样实现了产学研一体。
意见还规定,完善适应高校教学岗位特点的内部激励机制。把教学业绩和成果作为教师职称晋升、收入分配的重要依据。对专职从事教学的人员,适当提高基础性绩效工资在绩效工资中的比重,加大对教学型名师的岗位激励力度。
这样,意见在鼓励科研人员和高校教师“走出去”的同时,也保证了主攻教学的教师的收入。
综合新华社、中国政府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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