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菏泽11月8日讯(记者 李德领) 近日,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菏泽市地方史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的通知》,要求把方志馆建设纳入各地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规划,确保2020年前各县区方志馆全部建成。
全市史志事业健康发展,实现了新的突破,目前,第二轮修志加快推进,列入省政府规划的1部市志、9部县区志中,出版发行7部,评审2部。部门(行业)志和乡镇村志编修蓬勃开展,出版部门(行业)志67部,乡镇村志8部。年鉴工作长足发展,《菏泽年鉴》和6个县区政府综合年鉴实现了一年一鉴。市、县区两级地情网站资料总量达1亿字,实现了地情资料整理、保存、研究、开发和利用的数据化。
《通知》要求,到2018年,在确保志书质量的前提下,完成菏泽第二轮地方志书规划任务,市、县区两级地方志书全部出版。实施“乡村记忆工程”,全面启动乡(镇)村志编纂工作。根据全省规划安排,参与实施齐鲁名镇志、名村志文化工程,编纂出版名镇、名村志精品。全面总结第一轮、第二轮修志工作经验,认真研究修志工作的组织管理、运作模式、续修方式等,为启动第三轮修志做好准备。
各县区政府要将年鉴编纂列入史志部门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尚未启动综合年鉴编纂的县区,2016年年底前全面启动,所有县区2018年全部达到“一县一鉴,一年一鉴,当年出版”要求,实现县级综合年鉴全覆盖、常态化。
加快完善市、县二级方志馆体系,把方志馆建设纳入各地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规划,确保2020年前各县区方志馆全部建成。尚未建设的要抓紧立项建设或利用现有设施进行改扩建,已投入使用的方志馆要整合内外资源,利用好“全市志类成果交换平台”丰富馆藏,切实发挥公共文化服务平台的整体优势,积极主动地为社会提供公共文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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