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11月21日讯(记者 陈玮) 在村里被占了土地无人援助怎么办?村民不会起草法律文书怎么办?兄弟姐妹出现纠纷要闹到法庭怎么办?今后,这些问题都将得到解决。21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解读《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意见》,到2018年,我省将基本实现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
意见提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以政府购买服务为基础,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依托法律专业人才开展法律服务进村(社区),为基层组织和干部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将在全省村(社区)实现全覆盖,群众不出村(社区)即可享受到法律服务。
村(社区)法律顾问要为村(社区)治理提供法律意见。协助起草、审核、修订村规民约和其他管理规定。为村(社区)重大项目谈判、签订重要经济合同和其他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协助村(社区)处理换届选举中的法律问题,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开展法制宣传以及参与人民调解工作。应人民调解组织邀请,为调处医疗卫生、交通损害赔偿、农村土地征用、劳动关系、环境保护、家庭邻里关系、基层涉及合同等领域的矛盾纠纷提供法律意见。
意见要求,村(社区)法律顾问每月至少到每个村(社区)累计服务八小时,每季度至少举办一次法治讲座,法律顾问在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司法所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大型法律服务进村(社区)活动。
省司法厅厅长王本群在解读意见时表示,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步骤,分为先行试点、全面推开、总结提高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现在到明年3月,每个市各选择一至两个县(市、区)开展试点,为全面推开积累经验。第二阶段从明年4月到2018年9月,各市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形成一整套比较系统完备的工作程序、工作规范和评估标准。第三阶段是2018年10月,对全省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进行全面总结。省司法厅相关人士表示,到2018年,我省将基本实现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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