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城镇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下调1元
2016年11月2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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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1月21日讯(记者 王源露) 21日,记者从淄博市高新区获悉,从2016年1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高新区企业用地应缴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由每平方米14元调整为每平方米13元。
  预计淄博市高新区辖区内年减收土地使用税税额14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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