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签订责任书守护舌尖安全
烟台查处违法案件2000余起,立案侦办犯罪案件139起
2016年11月2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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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秦雪丽
通讯员 夏天棋

  今年以来,烟台市按照省里总体部署安排,把“守护舌尖安全”整治行动作为食品安全监管和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的重要抓手,始终保持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高压态势,消除了一批安全隐患,查处了一批违法案件,有力保障了百姓的饮食安全。截至目前,全市“守护舌尖安全”中,共查处违法案件2000余起,立案侦办犯罪案件13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73名,涉案价值6000多万元。
  开展专项整治
围绕六大领域“出击”

  年初的时候,烟台召开了市食安委全体(扩大)会议,对全年食品安全监管、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守护舌尖安全”整治行动等重点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书,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根据整治行动总体方案,烟台及时开展了农兽药使用、肉及肉制品、病死禽畜无害化处理、集体用餐、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和农村食品安全等六大领域的专项整治,同时立足本地实际,针对屡打不绝、屡禁不止和安全隐患多、易引发系统性风险的重点难点问题,还组织开展了韭菜、葡萄酒、食用植物油、水产品等专项整治。
  在农兽药使用方面,主要农药,兽药、饲料、水产品方面等围绕四大方面开展整治。对兽药、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实行每月检查,确保生产经营环节安全可控,同时对各类畜禽养殖场实行兽医监管制度,建立并规范养殖档案。开展“三鱼两药”整治。针对海参、海参苗种及大菱鲆开展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以近年来违禁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检出率较高的品种和区域入手,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硝基呋喃等禁用渔药、非法使用饲料添加剂等行为,对生产、用药和销售记录不全的责令整改。
严查无“两证两章”肉
着力完善追溯体系

  肉奶蛋禽是市民生活的重要食物,作为排在首位的肉,更是市民餐桌的重要营养物质。为了保障市民吃到放心肉,烟台市食药监等相关职能部门围绕肉及肉制品开展了一系列检查,追踪溯源,从源头上保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期间,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1200多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4500多个次,查处假劣兽药案件1起,生猪私屠滥宰案件4起,未发现加工、经营病死畜禽肉等违法行为。
  以肉制品加工小作坊、集贸市场、超市、肉食店、餐饮服务单位、学校食堂为重点场所,深入排查生产经营企业索证索票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严查无“两证两章”肉(动物检疫合格证、肉制品质检验合格证,动物检疫合格印章、肉品品质检验合格印章)、腐败变质肉、病死畜禽肉等。
  着力完善追溯体系。在养殖和屠宰环节重点开展了兽用抗菌药经营使用、“瘦肉精”、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专项整治工作;生产加工环节严查企业原料肉来源,核对库存原料肉与企业进货查验记录、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及进货发票登记批次是否一致等情况;食品流通环逐户排查经营者仓储场所,确保原料进货渠道正规、合法。
  病死禽畜无害化处理方面。组织各乡镇兽医站技术人员对辖区内的畜禽养殖场(户)实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对全市畜禽养殖、屠宰、加工、经营和运输等各环节全面开展“拉网式”排查,不漏一村一场一户,不留死角。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3500多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208个,查处案件13起,取缔私屠滥宰点1处。
400余户小饭桌备案
抽检49家集体用餐单位

  在集体用餐方面,主要围绕学校食堂、小饭桌、集体用餐单位抽检等三大内容展开。加强学校食堂监管,制定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计划,推进“四查”制度落实,实行学校自查报备、各基层监管所季度检查与市级主管部门飞行检查相结合的模式,其中市级督导抽查学校和幼儿园食堂150多家,提出整改意见220余条,并全部监督整改到位。
  加强小饭桌整治。通过全面摸底排查,切实掌握监管对象底数,对存在问题的小饭桌经营者提出整改要求并监督整改到位,对未办结证照的单位实行关停。目前已办结小饭桌备案证400余户,全部在市食药监局网站和各学校门口进行了公示。
  组织开展了集体用餐单位食品抽检。结合往年食品抽检情况开展了重点品种以及学校幼儿园、企业食堂等风险程度较高单位的抽检,同时开展监督检查,共抽检49家集体用餐单位,共计12个品种、654批次。
  餐饮具集中消毒方面。组织从业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签订了安全承诺书,建立了餐饮具卫生安全的诚信制度,完善了日常监督档案。目前,全市累计出动执法人员400余人次,检查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30余家,采封样品486套,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20余份。
完善网格化管理
净化农村食品消费环境

  农村食品安全方面。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的意见》要求,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农村市场食品安全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把农村食品安全整治工作作为今年的一项重点任务,加大问题隐患处置和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全面净化农村食品消费环境。
  严把准入关口,对农村市场食品生产经营业户进行全面排查和清理,指导和督促市场主体建立健全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货台账、退(换)货、食品储存等制度,全面规范生产经营行为。突出监管重点。以农村集贸市场、农村小卖部、城乡接合部、学校周边等为重点区域,以法定节假日、农村大集为重点时段,以特殊人群食品、节日性食品等为重点品种,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整治,全面排查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强化日常监管。进一步加强了食品安全协管员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队伍建设,实现了村级全覆盖。完善网格化管理和日常巡查制度,落实监管责任,切实做到“有责、有岗、有人、有手段”,全面消除监管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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