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恶意透支信用卡获刑两年
透支了49999.08元,人要蹲监两年还被罚两万元
2016年11月2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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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威海11月24日讯(记者 王震 通讯员 阮洋 车玲) 近日,经区法院判决李某某信用卡诈骗一案,李某因无力偿还近5万元透支款被判刑两年,并处罚金两万元。
  2006年3月,李某某在中国农业银行申领信用卡一张,信用额度5万元。李某某频繁透支维持店铺生意,截止到2013年11月5日,李某某累计透支未还本金49 999.08元,多次催收,超过三个月仍未归还。农业银行将李某告上法院。
  经区法院审理认为,李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恶意透支,数额较大,经发卡行催收仍不归还,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李某某自动投案,到案后被追缴部分赃款,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两万元。
  法官介绍,法律明确规定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认定为“恶意透支”,数额如果超过1万元,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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