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满12分,千余名驾驶人甭想开车了
交警部门:被通报人员莫忘在12月10日前到车管所办理相关业务
2016年11月2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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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1月24日讯(记者 刘光斌 通讯员 姜倩) 24日,记者从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官网了解到,淄博公安交警公示了1309人“记满12分,达到降级注销条件的人员名单”,公告注明,被通报的人员需要在今年12月10日之前,到各区县车管所办理相关业务。
  记者梳理发现,在各区县公布的“记满12分、达到降级注销条件驾驶人名单”中,张店区、淄川区、临淄区最多。名单中通报了相关人员的姓名,以及档案编号。共计1309人。
  据了解,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记满12分、达到降级注销条件的人员须参加满分学习并办理注销降级业务,逾期将根据公安部139号令规定注销最高准驾车型。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并停止使用。未参加学习仍继续驾驶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驾驶人进行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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