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天价拖车还要曝光多少回?
2016年12月06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舒圣祥

  今年4月份,有大货车在京港澳高速湖南潭耒段发生侧翻,潭耒高速衡阳施救站收取3万6千元天价拖车费。事后,湖南省发改委成立调查组,相关负责人受处分。国家发改委还将此事列入典型乱收费事件进行通报。令人不解的是,最近又发生一起天价拖车费,事发地还是潭耒高速,拖车收费的还是那家救援站。而这一次,救援站开出的是4万元施救费。
  为什么同一家救援站8个月前刚刚轰动全国,8个月后再次创造更高的“天价”?根本原因无非两个字:垄断。在高速公路(包括城市高架、隧道等)上遭遇事故或故障,绝大部分情况下都是由交管部门指定救援单位,别的救援单位根本无法参与。在施救站看来,甭管怎么处理,我依旧是地方路政和高速交警的“亲儿子”,这地界的救援业务统统全归我,只要风声过了,便可我行我素。
  要治理天价拖车费,根本不在于搞掉救援站的几个小喽啰,也不在于给地方路政官员来一次行政记过,或者对高速管理局官员来一次诫勉谈话,这些真要有用,天价拖车费也就不会成为顽疾。所以,调查组“严肃处理”之后,故态复萌而且变本加厉,其实十分正常。真要治病,那就必须从破除高速救援垄断服务上动刀子。
  可惜,当初整改措施的第一条,就是“坚决杜绝救援公司未经路政和高速交警同意私自上高速公路巡查、救援”。这样的“整改”,进一步强化了相关部门的垄断权力,进一步强化了救援单位的垄断地位。为什么社会化的救援公司就不能参与高架、高速、桥梁、隧道等所谓特殊管制路段的事故救援呢?
  买过保险的车主都知道,几乎所有的保险公司,都承诺在保单有效期内无限次免费提供加水、送油、更换轮胎、现场抢修及拖车服务。但是,高架、高速、桥梁、隧道等路段都不行,为什么?因为路政部门和交警部门不让。为什么不让呢?当然会有很多的理由,比如所谓的安全考虑。但事实上,都是废话。谁敢说相关部门“许可”的救援公司一定比社会化的救援公司更加专业更加安全?
  简政放权不到位,嘴里咬着肥肉不松口,不愿意放开社会化救援的市场准入,要豢养有利益关系的垄断的救援公司,这才是根本原因所在。所以,就事论事谈论如何治理天价拖车费是没有意义的,关键是要破除垄断。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