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5日讯(记者 徐艳) 5日,日照交警部门公布了今年9月6日至11月22日期间被禁驾的11人名单,这是日照交警部门公布的第九批终生禁驾人员。2015年以来,日照已公布59名终生禁驾人员,今年以来公布40人。
这些公布的11名终生禁驾人员名单中,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是被禁驾的主因,人数达7人,另外4人涉嫌饮酒或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构成犯罪被禁驾。在这次公布的名单中,全部为男性,年龄最大的55岁,最小的26岁。
目前,全国已实现交管信息联网,一经处罚后,驾驶人信息将录入全国机动车驾驶员管理系统。被终生禁驾的驾驶人,无论在省内还是省外,都无法再考取驾驶证。详细名单您可关注“齐鲁晚报今日日照”微信公众号在历史消息中查阅。
山东省公安厅日前发布了山东省第五批终生禁驾人员名单,104人“榜上有名”。今年山东省被终生禁驾的人数已经上升到621人。终生禁驾的主要原因为交通肇事逃逸、酒驾或醉酒引发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
典型案例①:醉酒加逃逸,构成交通肇事罪
2016年2月5日20时25分许,杜某醉酒后驾驶微型轿车由东向西至莒县文心路莒县二中以东路段处,与一行人相撞致其当场死亡。案发后,杜某驾车逃逸至文心广场十字路口以东处被巡逻民警抓获。
经调查,杜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辆发生致一人死亡的交通事故,且肇事后驾车逃逸,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构成交通肇事罪,被莒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被日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②:套牌还逃逸,终难逃法网恢恢
2014年12月23日21时许,王某驾驶套牌小型轿车沿S335线由东向西行驶至莒县浮来山镇前菜园村路段处,与一辆顺行二轮摩托车相撞,致摩托车驾驶人、乘车人当场死亡。案发后,王某弃车逃逸。
经调查,王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驶套牌机动车发生致二人死亡的交通事故,且事故发生后弃车逃逸,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构成交通肇事罪,被莒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被日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
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