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开展货运车辆整治行动
每月5、15、25日为全市联合执法行动日
2016年12月0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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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2月6日讯(记者 柳斌 通讯员 曹杰 李娜) 为进一步加大对货运车辆超载超限、擅自改型等严重违法行为打击力度,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联合交通运输监察部门自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货运车辆严重违法行为联合整治行动。行动至2017年7月31日结束。期间每月的5、15、25日为全市联合执法统一行动日。 
  整治的重点车辆主要包括渣土运输车、危化品运输车、水泥搅拌车、油罐车、集装箱等大型货运车辆(过渡期的商品车运输车辆除外)。 
  整治重点违法行为主要为超限超载、擅自改型、违规载人、涉牌涉证、违反禁令标志等交通违法行为;运输车辆及从业人员无资质或资质不合规的。 
  行动中,由各地公安交警部门、交通运输监察部门抽调精干力量组建联合执法队伍,建立常态化联合执法机制。以超限检测站等为依托,以流动巡查为辅助(无固定超限监测站的县市区,至少组建一个流动执法小组),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大型货车严重违法行为,突出执法工作成效。对发现的超限超载、擅自改型、违规载人、涉牌涉证、违规上路等重点违法行为,坚决做到零容忍,按照法律上限,依法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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