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0余个“老赖”被集中曝光
多种高消费行为将受限制
2016年12月0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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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2月6日讯(记者 张磊) 12月6日,记者从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获悉,全市11月份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公布,市县两级人民法院新增失信被执行人1134人次,其中法人单位153个,自然人981个。
  德州市自2013年10月实施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制度以来,两级人民法院共发布失信被执行人25765人次,其中自然人23010人次,法人或其他组织2755人次。目前,已有1282名“老赖”主动履行法定义务,希望自己的身份信息能从黑名单上撤下。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要求,全市制定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建设实施细则》,明确规定了6种失信行为: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两级法院同时建立被执行人失信档案,将失信信息共享给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一旦进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老赖”将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受到限制,在全国范围内被禁止乘坐飞机、动车商务座、火车软卧、住宿星级酒店等高消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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