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没收45.9吨假劣盐
2016年12月0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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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日,市民在张店华光路一家超市选购食盐。民以食为天,味以盐为先。为保障市民“舌尖上的安全”,近期,淄博市经信委联合发改、公安、盐务、农业、工商等九部门对全市制贩假盐等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了专项治理,此次行动依法查处各类食盐涉盐违法案件108起,没收各类假冒、劣质食盐45.9吨,罚款2.35万元。
  本报记者 李洋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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