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已婚女儿骗婚母女二人分别获刑
2016年12月1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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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巨野12月11日讯(记者 邢孟 通讯员 周广伟) 江苏一女子为了骗钱竟然拉着已为人母的女儿跟别人假结婚骗取彩礼钱。近日,巨野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骗婚案件,母女两人同堂受审,分别获刑。
  1996年出生的阿兰是回族人,自小随父母生长于贵州省。15岁那年,她随母亲杨秀银来到江苏,嫁给了当地的一个农村家庭并于2012年产下一个男孩。一天,母亲告诉阿兰,要带她和另一个女孩阿英到山东巨野农村找对象假结婚,骗取彩礼钱,而阿兰竟然同意了。在来巨野的火车上,杨秀银明确告诉阿兰和阿英,这次来的目的就是骗钱,得手后要想办法逃跑。
  于是,三人来到巨野县章缝镇,入住到当地一个叫杨金(另案处理)的人家中。杨金面授机宜,下手对象由他安排,收到彩礼后不能马上逃跑,所得钱款要与中间人均分。
  很快,杨金就找到了受害对象,他把阿兰介绍给了大龄农村青年阿强,阿强为此支付彩礼9.2万元。杨金要走阿兰在他家居住期间的生活费4000元及媒礼钱7000元,杨秀银分赃3万元,阿兰分得5.1万元。2015年8月27日,阿兰与阿强依照农村风俗举行了结婚仪式。
  其后,杨金提醒阿强,要提防阿兰逃跑。有了防范意识的阿强随即从阿兰处将5万元要回,并加强了看防措施。但10多天后,阿兰还是成功逃走,阿强立即报了案。
  警方立案后,对杨秀银母女俩进行了网上通缉。2016年4月17日,民警将再次“出嫁”到河南信阳的阿兰抓获。经孕检,此时阿兰怀孕已6周有余,属不适宜羁押情形,警方遂对其取保候审。4月23日,杨秀银被江苏警方抓获,后移交至巨野县公安局。
  庭审当天,母女俩均认罪悔罪,请求法庭从宽从轻处理。法院审理后认为,母女俩人以非法占用为目的,骗取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均构成诈骗罪。归案后,俩人能够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具有一定的悔罪表现,且阿兰将所得赃款交予被害人,可从轻处罚。遂判处杨秀银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判处阿兰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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