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信用惩戒老赖主动还钱
2016年12月1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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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齐鲁晚报枣庄12月12日讯(记者 秦政) 欠债不还,官司打输,义务不履行,这样的老赖现在已经“混”不下去了。据了解,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实施的信用惩戒制度让他们办不了贷款、买不了机票、坐不了高铁,没法进行高消费。
  近年来,经常会听到身边有人提起,现在是借钱容易还钱难,往往都是身边的亲朋好友借钱,但是却不按期归还,也有的是通过民间借贷产生经济纠纷,即使有钱也不还。近日,记者从枣庄法院了解到,枣庄永兴某大型商场与枣庄某钢铁制品厂、张某某因民间借贷产生了经济纠纷,此案件在2016年1月向枣庄市薛城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薛城区法院依照当事人申请,将2名被执行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人在银行贷款、出行购买高铁票等方面受到影响,于是主动到法院履行判决。
  记者了解到,2016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对于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行为等4种严重失信行为,将建立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联合惩戒。失信者将受到一系列的联合惩戒,而诚信者将在各方面获得优先支持。
  据介绍,枣庄法院协调枣庄市综治委完善了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制度,对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那些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失信被执行人在金融信贷、工程招标、高消费等诸多方面进行联合信用惩戒。同时,对于那些“老赖”,法院会通过网站、报纸进行发布,还在公共场所电子大屏幕、被执行人工作单位及居住社区、成年近亲属居住社区播放、张贴失信被执行人信息。
  截至目前,枣庄法院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拒执犯罪线索85案88人,公安机关正式立案36案38人,法院按拒执罪对被执行人判处刑罚的24案24人。教育、引导申请执行人就拒执犯罪依法提起自诉案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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