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购房奖励,9个月发了7000万
本月底到期,商品房备案套数同比增五成
2016年12月2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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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宁12月19日讯(记者 黄广华 于伟) 近日,邹城市发布《关于取消新购商品住房奖励的通知》,本月底将正式取消新购商品住房奖励。今年3月15日,邹城市在全省率先出台购房补贴新政,在邹城城区规划区内购买新建商品房(经适房除外),购房人可享每平米100元的奖励。
  通知指出,该市享受新购商品住房奖励政策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30日下午5时30分(以网签合同和缴款票据日期为准)。符合新购商品住房奖励条件的购房人,须在2017年1月25日前,持购房人身份证、网签的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缴款票据到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购房奖励窗口登记。审核通过的,方可领取奖励资金。
  “新政实施了9个月,让本来观望的购房族加速入市,提前释放了购房需求量。购房者的心态也由最初的追捧转而变得平淡,整个房产市场更加平稳。”邹城市房管局公房管理所所长、房产策划师徐峰说,房产新政的带动作用显而易见。据邹城市房管局数据显示,截至11月30日,邹城城区规划区内商品住房共备案7380套,面积89.9万平方米,均价4161.79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套数同比增长2369套,增长47.27%,面积同比增长50.40%,均价同比增长3.26%。这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了库存压力。新政效应达到预期,成为新政取消的主因。奖励政策实施至今,邹城市奖励资金已近七千万元。
  “3月15日至6月底,月平均备案843套,同比增长37.45%。7至10月月平均备案570套,同比下降17.37%。”邹城市国土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常务副主任韩淑亮分析说,从备案量上可看出,新政刺激下,尤其刚出台新政后的三个月,刺激了房地产业迅速升温,有力消除了购房者的持币观望心态,楼市回温明显。同时,刚需及改善性需求基本得到满足前提下,新政效应也在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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