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出台安全生产奖励办法
举报非法生产奖两千元
2016年12月2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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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齐鲁晚报枣庄12月19日讯(记者 秦政) 随着近日接连发生的安全事故,19日,齐鲁晚报记者从枣庄市有关部门获悉,枣庄出台了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对举报非法生产经营活动的市民进行现金奖励。
  16日上午,枣庄市市中区君山路与东外环交界处一辆苯罐车与一辆货车相撞,引起苯罐车泄漏着火,未早成人员伤亡;17日,枣庄市高新区张范镇东夹埠村村民陈某某在家中东配房内私挖煤矿引发身故,导致3人死亡。
  19日,根据政府有关部门通告,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及时发现和严厉打击各类非法生产经营活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枣庄市出台了《枣庄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的通告》,鼓励广大群众向政府部门提供非法生产经营活动线索。
  据了解,对群众举报涉及未依法取得批准擅自从事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盗采矿产资源(煤炭、石灰岩、页岩、砂、铁、土等)等线索的,举报内容一经查实将按照《枣庄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给予2000元现金奖励。广大群众可通过电话、书信、电子邮件、传真、走访等形式向相关部门进行举报,受理部门将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保护举报人信息。同时,为畅通和公开举报渠道,枣庄市还公布了举报电话:市长热线12345;公安部门110;国土部门12336;安监部门12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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