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成七年的“黄河母亲”雕像拆除
尊重知识产权体现城市进步,曾是滨州一个标志性景点
2016年12月2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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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河母亲雕塑矗立滨州黄河岸边七年,图为工作人员正在拆除雕塑。(网友供图)
  雕塑拆除,底座上的“摇篮”二字清晰可见。 本报记者 王忠才 摄
     本报滨州12月28日讯(记者 王忠才) 27日,两辆大型吊车和一辆白色货车停靠在滨州市黄河十八路黄河岸边的《黄河母亲》雕塑旁边,五六个人下车后用红布将雕塑的母亲头像包住,对雕塑进行了拆除。记者赶到现场时,已经拆除完毕,现场只留下了雕塑底座和燃放的烟花爆竹纸屑,底座上的“摇篮”二字清晰可见,雕塑将运至沾化区大高镇的一所学校内暂时搁置。
  滨州黄河母亲雕塑建成于2009年11月,雕塑长9米,代表黄河流经九省区;滨州黄河母亲大型整石雕塑是滨州黄河水利风景区系列雕塑的核心雕塑工程,黄河母亲塑像及基座整石400余吨,石材采自日照五莲母山,系五莲红花岗岩系列。雕塑构图简洁,寓意深刻,表现了泱泱大河与炎黄子孙的骨肉亲情、血脉传承关系。环雕塑基座四周雕刻有自1946年人民治黄以来,黄河儿女艰苦奋斗、团结治河、除害兴利、和谐发展光辉历程的大型浮雕组图,以纪念“黄河母亲”守望滨州安澜的伟大业绩。
  多年前,一桩关于《黄河母亲》的侵权案曾引起广泛关注,最终作者何鄂打赢了这场官司,仿造的雕像被销毁。时隔七年后的2010年,著名雕塑家、《黄河母亲》作者何鄂在滨州又发现《黄河母亲》雕塑,由母亲和一男婴构成,母亲仰卧于波涛之上,男婴匍匐在母亲怀中,艺术造型与其代表作《黄河母亲》极为相似。2010年4月何鄂在接受媒体记者采访时说,她在互联网上看到滨州市渤海十八路建成《黄河母亲》大型雕塑,该雕塑长9米,高5.46米,比兰州正版的《黄河母亲》还要大。在建造仿版《黄河母亲》雕塑前,从未与其取得过任何形式的联系,“这明显属侵权之作”。何鄂向向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拆除侵权雕塑。2011年4月,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曾判决被告滨州黄河河务局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赔偿原告何鄂经济损失27万元、精神损失3万元。
  据了解,黄河母亲雕塑于12月25日开始着手拆除,预计28日拆除完毕。27日晚,有媒体记者得知雕塑要被拆除后,不顾零下七摄氏度的寒冷,与同事骑行近六十里想看雕塑最后一眼。“突然看到黄河母亲雕塑被拆除的消息,还是有一些怀念,因为这几年凡是经过这里,我都会习惯性地拍上几张照片。说实话,黄河母亲雕塑要拆除的消息一直在传,但这一天真的来临,作为滨州人还是有些不舍。”
  由于众所周知的版权问题,兰州黄河母亲雕塑作者何鄂在2010年提起了诉讼,经过法院判决除赔偿原作者损失外,还需对雕塑侵权部分进行拆除。有市民说,“多年来这个雕塑一直矗立在黄河岸边,黄河母亲雕塑已经成了滨州的一个标志性景点,但侵权的事实也确实存在,拆除也是对知识产权的尊重。”
  对于拆除雕像,有网友说,文明创城、文明城市更应该按照规则,更应该注重、尊重版权、著作权,因此雕像的拆除更能体现城市的进步与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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