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调高“三支一扶”人员补贴标准
在岗服务满半年可获2000元一次性安家费补贴
2016年12月2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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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2月28日讯(记者 丛书莹 通讯员 赵松刚)27日,记者从潍坊市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服务中心获悉,潍坊多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全市第三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调高 “三支一扶”人员补贴标准,在岗服务满半年可获2000元一次性安家费补贴。  
  潍坊进一步健全“三支一扶”服务保障机制。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参照本地乡镇机关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按月足额为“三支一扶”人员发放工作生活补贴,并结合当地经济发展和物价水平变化以及同岗位人员待遇水平情况适时进行调整。从2017年起,省级统筹中央补助对财政困难县(安丘市、临朐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1万元提高到1.3万元,对其他非财政困难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0.5万元提高到0.8万元。  
  市级财政自2017年起按照上级财政补助调整幅度调高潍坊补贴标准,具体为:贫困县(安丘市、临朐县、峡山区)补贴标准由每人每年6000元提高到7800元,寿光市、青州市、诸城市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1440元,其他县(市、区)补贴标准由每人每年2400元提高到3840元。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财政要加大投入,确保“三支一扶”计划各项政策落实到位。  
  另外,还将全面落实“三支一扶”人员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将“三支一扶”人员社会保险单位缴费足额纳入部门预算,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个人缴纳部分从工作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为“三支一扶”人员办理补充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人身意外伤害等商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建立年度考核奖励机制,按考核结果等次给予“三支一扶”人员一定奖励。  
  从2016年起,上级财政将按照每人2000元的标准,给予每名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三支一扶”人员一次性安家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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