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来“租房”,意为“顺手牵羊”
这19岁的青年好逸恶劳,好几个月只上一天班,还贷款买了辆车
2016年12月2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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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威海12月28日讯(记者 陶相银 通讯员 姜利 李秦旸) 19岁的何某以租房为名到羊亭镇四处溜达,伺机撬锁进入租房行窃。27日,何某因涉嫌盗窃罪被刑事拘留。其实何某也不是善茬,因抢劫、盗窃坐过三年半的牢,打工好几个月却只上了一天班,还贷款买了辆车。
  12月14日,羊亭镇某村的张女士下班回家后,发现屋门的门锁被撬开了,室内物品被翻动的乱七八糟。经清点财物,发现放在提包里的700元钱被盗。
  羊亭派出所民警在走访过程中,有村民反映,曾有一名男青年形迹可疑,在附近的两三个村内来回转悠,曾数次进入村民家中,每当有人质问,该男青年就自称是“租房”。依据这一线索,民警对这名男青年进行了重点排查,确认他就是盗窃犯罪嫌疑人。
  案件被移交至公安环翠分局刑侦大队后,民警一路排查到了经区一电子企业才找到了该男青年的相关信息。据企业负责人称,该青年为19岁的何某,来自黑龙江省,何某虽然在该企业打工,但仅在国庆节当天上了一天班,没有办理辞职手续就离开了,这一天的工资有400元,他尚未领走。民警以让何某回企业领工资为由,最终将其抓获。
  经查,何某虽然只有19岁,但早在2012年就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因为他当时只有15岁,在哈尔滨少管所服刑。出狱后,他又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半。直到2015年11月份才来到威海打工,今年夏天又因殴打他人被经区警方行政处罚。
  据何某交代,来到威海后,他继续在社会上厮混,几乎没上过班,但仍然贷款买了辆轿车,至今车贷还没还上,身上唯一的贵重物品是一个从不离身的平板电脑。当天去行窃也是身上没钱而临时起意,他知道在羊亭镇周边的村里有大量务工人员租住,人员复杂,防盗意识不强,便以租房为名进入多个院子,也曾进入多个房间寻找财物,最终在张女士的房内盗得700元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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