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12月29日讯(记者 马绍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办法》和《山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2016年第3季度,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对全省11种288家企业生产的304批次食品相关产品及消费品进行监督抽查,产品抽查合格率为93.09%,检出21家企业生产的21批次产品不合格(见下表)。
针对本次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省质监局责成相关市质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不合格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依法进行处理,督促企业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认真整改,限期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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