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九龙) 从历下区老龄办获悉,2017年,历下区将加大老年人优待普惠政策,拟提高高龄津贴发放标准,专项经费大幅增加到4000万元。标准为80岁-89岁有无退休金老年人都是每人每月200元;90岁-99岁老年人每人每月300元;百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600元,同时每增一岁每月加发10元。
近年来,历下区围绕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要求,以实施积极老龄化战略为主题,以保障和改善老年民生为主线,不断加大老年人优待工作力度,强化组织、财力、制度、环境等方面的保障,老年人优待工作迈上了一个新台阶。先后荣获全国老龄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敬老模范单位、全省老龄工作先进区、山东省敬老模范单位等荣誉称号。
2016年,在省、市补贴的基础上,结合区情实际,由财政设立专项经费2300万元,为全区80岁以上的1.5万名老年人发放高龄补贴。标准为80岁—89岁有固定收入老年人每人每月100元,无固定收入老年人每人每月150元;90岁-99岁老年人每人每月200元;百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500元,同时每增一岁每月加发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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