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规范化
本报记者 姜宁
自2013年起,以P2P网贷行业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野蛮生长,尤其2015年下半年以来,“e租宝”、“中晋系”等非法集资案件接连发生,居民巨额投资遭遇平台拿钱跑路的现象频发。
业内人士表示,前段时间因为监管收紧,国内互联网金融企业已经历多轮洗牌,此次全省乃至全国对该行业进行整治,既有利于避免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失序,也将倒逼现有相关企业再次寻求转型。
10月初,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对山东省P2P网络借贷风险、互联网金融广告等7个领域进行专项整治。《通知》提出,规范互联网“众筹买房”行为,严禁各类机构开展“首付贷”性质业务。互联网金融在宣传时,不得明示或暗示保本、无风险或者保收益。
在整治P2P网络借贷方面,根据山东省政府的相关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等未取得相关金融资质,不得利用P2P网络借贷平台和股权众筹平台从事房地产金融业务;取得相关金融资质的企业,不得违规开展房地产金融相关业务。从事房地产金融业务的企业应遵守宏观调控政策和房地产金融相关规定。规范互联网“众筹买房”等行为,严禁各类机构开展“首付贷”性质的业务。
2013年,山东省进入互联网金融元年,至今已有三年的时间,10月份行业新规出台之时,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山东银监局、证监局、保监局和省工商局、省金融办、省商务厅等多部门均被提及,业内人士认为,这对于解决此前各部门之间难以协调监管,有着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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