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年重点治理18项违建内容
2017年01月1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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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开发区城乡违法建设治理行动实施方案》获悉,此次治理行动从2017年1月开始至2017年12月结束,分为动员部署(1月7日-11日)、全面排查(1月12日-26日)、制定处理意见(2月3日-20日)、自行整改(2月21日-3月21日)、集中处理(3月22日至6月底)、总结巩固(7月-12月底)六个阶段推进。上半年基本完成治理任务,下半年转入巩固提高和长效管理。 
  《方案》明确提出,此次治理范围为开发区城乡范围内,治理内容为: 
  一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未取得施工许可手续进行建设的,未经批准或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或临时建(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未拆除的; 
  二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擅自占用农用地进行建设的; 
  三是其他违法建设行为。另据了解,此次治理行动,将重点治理擅自占用规划确定的道路、广场、绿地、河湖水面、擅自占用小区业主共有的道路、违法建设的大型、立柱广告牌、违法建设的大型、立柱广告牌、占用道路、从事商业经营的废旧汽车、帐篷、擅自占用农用地建设的建(构)筑物等18项内容。
     本报记者 张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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