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行人不让,快车夺走三命
血的教训:驶行经光线不足、行人较多路段,一定要减速
2017年01月1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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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威海1月11日讯(记者 陶相银) 11日,交警通报2016年12月的3起涉及当事人死亡的交通事故。3起事故中,肇事车都在光线不足的路上开快车,致使行人被撞后死亡。
  2016年12月14日18时5分,经区凤林路南曲阜一超市门前,李某驾驶轿车由东向西行驶,行人于某由北向南横穿马路,轿车撞倒于某致其死亡。
  李某交代,事发时天已黑,加上车速过快,他没及时发现于某。三大队交警调查确认,事发路段为双向四车道,李某在快车道行车,同时有一辆车在慢车道并行,这辆慢车及时发现了于某并刹车,李某未发现致使事故发生。李某驾车观察不周是造成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承担主要责任。
  无独有偶,12月24日17时5分,经区皂埠路上,一轿车撞上横穿马路的行人张某,张某因抢救无效死亡,这起事故还在调查处理中。办案民警介绍,事发时天色暗,事发路段光线不足,周边有多家企业,司机理应减速慢行,但他驾车较快且观察不周。
  12月10日6时20分,新威路原海运学院门前的斑马线上,83岁的高某横穿马路时被一辆小货车撞倒,抢救无效死亡。肇事司机王某交代,事发前他看到老人过马路但没减速,而是鸣笛提醒,最后刹车不及导致事故发生。王某没有停车让行斑马线上的行人,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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