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控制区大气污染物排放有了“红杠杠”
2017年01月1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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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月11日讯(记者 罗静) 11日,记者从市政府网站获悉,2017年4月1日起,在全市重点控制区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限值。钢铁工业的二氧化硫最大排放量是100mg/m3。
  据了解,为保护环境、减少二氧化硫、一氧化氮等污染物排放,淄博市公布了全市重点控制区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限值通告。大气污染物排放重点控制区为张店区、淄川区、博山区、周村区、临淄区、桓台县及高新区、文昌湖旅游度假区行政区域内除核心控制区以外的其他行政区域。
  据悉,2020年1月1日起,全市各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将取消高污染行业排污特权,实现排放标准与环境质量相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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