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网不合格官员被问责”倒逼信息公开
2017年02月0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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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西流          

  7日,国务院办公厅公布了2016年第四次全国政府网站抽查情况,至此,全国已有几百个不合格、不达标的政府网站被通报,但鲜有官员被问责。而海南省儋州市商务局局长、党组书记董海峰却因为去年第三次全国政府网站抽查“摊上事儿了”,分别被处以行政记过及党内警告处分。
  2016年,国务院先后对全国政府网站进行三次“体检”。从“体检”情况来看,大部分政府网站逐渐告别“僵尸”“睡眠”等问题,总体抽查合格率达85%。其中,共关停6718家政府网站,县级以下占93%,有几百个不合格不达标的政府网站被通报,但鲜有官员被问责。如此语境下,海南儋州一名局长因官网未更新被立案审查,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开启了我国信息公开问责制的先河,具有样本意义。
  政府网站是发布政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推动政府信息化建设和政务公开,提供便民、惠民服务,沟通政府和公众的信息平台。然而,近年来,随着地方政府网站雨后春笋般地涌现,与之相关的负面新闻也经常见诸报端。比如,有的官网形同虚设、敷衍网民,沦为“僵尸网站”。海南省儋州市商务局官网“首页面长期未更新”,可以说是典型的“僵尸网站”,表明其政务信息也长期未公开。
  早在2008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便正式颁布实施,这也标志着,中国政务信息公开从此进入“有法可依”时代。贯彻实施条例,为构建阳光政府提供了重要基础。有了这个基础以后,政府利用官网不断公布信息,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互动权不断得到保障,有助于改变过去暗箱操作、自由裁量权行使过大导致的腐败现象。但从官网“体检”情况来看,条例的执行力明显打了折扣,令公众难以满意。
  可见,官网不合格,官员被问责,将会进一步倒逼政府信息公开。公民知情权的有效实现,取决于对违反条例行为责任的严肃追究,以及对侵犯公民信息获取权的有效救济。比如,政府及部门该公开的信息没有公开,公众可以追究其责任。过去公众完全处在被动接受的地位,如果政府不公开有关信息,公众也无能为力。条例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甚至互动权提供了法律依据。只有做到了不公开信息将被问责,才能避免“有法不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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