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宁2月13日讯(记者 岳茵茵 通讯员 白中华 孙宾) 12日,城区一家烧烤店图吉利开业燃放鞭炮,被巡逻民警抓了个现行,老板被处以200元的罚款。
12日下午6点,济宁高新区公安分局洸河派出所民警在新世纪广场巡逻时,听到了有燃放鞭炮的声音。据了解,这是一家烧烤店开业,为图吉利燃放鞭炮。民警立即将该店老板带回派出所,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42条第2款规定对他罚款200元。
该老板称,自己没有留意到限放宣传信息,只是为了店里开业图吉利才放的鞭炮。在民警的批评教育下该老板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交了罚款。
民警提醒,根据《济宁市城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济宁市城区东至东外环、西至西外环、北至任兴路、南至济兴路内的区域为限制燃放区域。每年的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一,正月初二至十五每日7时至24时,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从正月十六零点开始,凡是燃放烟花爆竹的一旦发现一律严肃处理。市民发现有违规燃放的现象可以拨打110举报,举报属实给予现金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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