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可申报中央财政支持
用以资助扶老助老、关爱儿童、扶残助残、社会工作等项目
2017年02月1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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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2月15日讯(记者 丛书莹)15日,记者从潍坊市民政局了解到,中央财政通过民政部部门预算安排了专项用于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的补助资金,潍坊的社会组织可以根据要求进行申报项目,审核通过便可获得资金支持。
  记者从潍坊市民政局了解到,2017年中央财政通过民政部部门预算安排的专项用于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的补助资金为1.9亿元左右,主要资助社会组织开展扶老助老、关爱儿童、扶残助残、社会工作、能力建设和人员培训等社会服务活动和建设。2017年项目不资助基建、研究、宣传类活动以及讲课、图书赠送等受益对象宽泛的项目。
  扶老助老服务是资助以满足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为目标,以社区居家或其他方式为依托,向老年人提供的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紧急救援和社会参与等服务。关爱儿童服务资助儿童成长服务,资助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在内的未成年人教育、卫生、文化服务,资助农民工子女服务,资助孤儿、弃婴等困境儿童的收养、治疗、康复、特教服务,资助对流浪儿童和特殊困难的残疾儿童的援助保护,资助收养能力评估服务。每个项目的资金一般不超过50万元。
  据了解,申报项目的社会组织应当具备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且2015年度检查合格;有正在实施且符合资助范围的社会服务项目;有相应的配套资金;有完善的组织机构;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独立的银行账号;有健全的工作队伍和较好的执行能力;有已实施社会服务项目的经验,具有良好信誉等条件。社会组织可以将申报材料报至潍坊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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