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医疗器械经营确保公众用械安全
2017年02月1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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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菏泽2月15日讯(记者 董梦婕) 15日,记者从菏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医疗器械经营行为,确保公众用械安全,日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牡丹区局对城区市立医院、牡丹人民医院等8家群众关注度较高、销售量大的医疗器械经营门店进行了专项检查。
  此次重点查看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持证经营情况,现场检查企业是否持有有效《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是否悬挂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查看企业购进医疗器械时是否索取合法证照具有合法票据及相关制度落实情况;检查企业是否按照医疗器械质量管理经营规范对医疗器械进行分区、分类存放,是否存在店外经营的行为。
  同时,检查人员还送法上门,现场对企业从业人员开展医疗器械法规宣传,并要求企业认真学习新法规,严格守法守规经营。
  本次检查,对擅自店外摆放医疗器械产品、索取产品注册证过期的3家企业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对存在不规范经营行为的企业要求限期整改,并将继续跟踪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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