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少年交叉结伙盗窃20余起
其中三人年仅15岁
2017年02月2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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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2月22日讯(记者 赵磊 通讯员 高晓蓓 孟祥禄)六名花季少年组团实施盗窃,其中三人年仅15岁。六人先后交叉结伙盗窃挖掘机、翻斗车配件,入户盗窃,网吧盗窃等作案20余起。2月22日,记者获悉,六人团伙被全部抓获归案,三名15岁少年因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未予刑事处罚。 
  2月7日16时许,临朐县局110指挥中心接警台接到报警称,在五井镇黄崖头村路口一运输队的一些配件被盗,五井派出所民警迅速出警,到达现场后,民警认真查看现场,仔细询问当事人,经调查得知,系五井镇山水水泥矿区某运输队院内的挖掘机配件及一些铁块被盗,被盗物品价值人民币10000余元。 
  案件发生后,民警首先调取了案发现场的监控,通过大量比对和甄别,发现在案发前几天有几名可疑人员多次到过案发地点,并在运输队院中出现过。经过民警的周密侦查和4个小时的摸排,终于在2月7日晚上21时许,在阳城村一监控中发现案发现场可疑人员踪迹,确定其中一名可疑人员为五井镇阳城村村民刘某富(17岁,五井镇阳城村人),经了解刘某富现在无业且经常混迹于五井镇各种娱乐场所。 
  得到这一线索后民警立即兵分两路,连夜对辖区内5家KTV、两家网吧进行了突击检查,于23时许在五井镇炫歌KTV内发现了刘某富的踪迹,民警当场将其传唤至派出所内,经过连夜审讯,刘某富供述在五井镇建翔运输队内的盗窃行为是其与刘某彬(18岁)、张某浩(18岁)、高某建(15岁)、江某奕(15岁)、刘某(15岁)六人共同所为。2月8日凌晨的6时许,五井派出所民警会同县局刑警大队三中队民警将现居住在五井镇阳城村的刘某彬、张某浩、高某建、江某奕、刘某等5人抓获。 
  经查,自2016年7月份以来,该六人先后交叉结伙盗窃挖掘机、翻斗车配件,入户盗窃,网吧盗窃等作案20余起,涉案价值10000余元。该六人将盗窃来的赃物卖到了五井镇赵某明废品收购站。2月8日民警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嫌疑人赵某明(男,49岁,五井镇人)抓获,全部赃物悉数追回,嫌疑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盗窃犯罪嫌疑人刘某彬、张某浩已被依法刑事拘留,刘某富取保候审,其余人员因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未予刑事处罚,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嫌疑人赵某明已被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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