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2月26日讯(实习生 胡明) 近日,淄博市司法局制定了《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
据了解,法律顾问首先是为村(社区)治理提供法律意见,协助起草、审核、修订村规民约和其他管理规定;为村(社区)重大项目谈判、签订重要经济合同和其他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协助村(社区)处理换届选举中的法律问题。同时,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为群众解答日常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意见,协助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群众到当地法律援助机构办理法律援助申请手续;接受群众委托代为起草、修改有关法律文书和参与诉讼活动应酌情减免服务费用。
此外,法律顾问还将开展法治宣传,定期举办法治讲座,普及与日常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知识,增强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帮助干部群众树立正确的权利义务观,引导干部群众依法办事、依法维权。
记者从淄博市司法局获悉,今年5月底前,将在张店区、周村区和博山区等3个区县完成试点工作。到2018年6月底前全面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全市村(社区)法律顾问覆盖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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