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儿子死亡赔偿不愿分给儿媳孙子
执拗老人因拒执罪获刑一年
2017年02月2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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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2月27日讯(通讯员 刘阳 记者 张焜)儿子在工作时不幸身亡,年仅六旬的临朐居民张某领取了近60万元赔偿款。虽然这笔钱中包括张某前儿媳于某及孙子小张的赔偿款30多万元,但张某因于某已经改嫁,不愿意一次性分出这笔钱。27日,记者从临朐法院了解到,虽经法院多次了解,张某仍然不愿支付赔偿款。在因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取保候审后,他选择了藏匿。法院最终依法判决其有期徒刑一年。 
  2011年,张某的儿子在工作时不幸身亡。张某的家人经过多番交涉,终于获得了近60万元赔偿。这笔钱很快被张某领走,但张某没有把钱分给儿媳于某与孙子小张。最终,于某将张某告上了法院,要求分的自己和小张应得的一份。 
  2012年9月份,临朐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张某支付于某12万多元,支付小张21万多元,并于判决五日内付清。收到判决书后却,张某依旧认为,于某已经改嫁,且另育有一子,自己如果全部把钱分给于某,自己的孙子未必能够获得自己应有的一份,因此拒绝履行判决。2013年,于某申请法院执行,收到执行通知书后张某仍然拒不执行。 
  记者了解到,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曾多次组织调解,希望能够让此事和解。但张某只愿意支付一笔钱给于某,剩下的钱全部给孙子小张,但是分期给付,直至小张18岁,再一次性给付。对此,于某并不同意。双方僵持不下,法院调解无果。 
  最终,法院只能依法将张某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交至公安机关。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将此案移交至检察机关提起公诉,而张某被依法取保候审。令人没有想到的是,取保候审期内的张某突然下落不明。直到2016年11月份,他才被警方依法执行逮捕。 
  27日,记者从临朐法院了解到,最终没有履行判决的张某,因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法院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法院曾经深入了解过张某的家庭情况,也十分理解张某朴实的想法。但是,张某的行为确实已经触犯了法律。法院提供了很多处理赔偿款的方法,但经多次调解仍不成功,法院只能依法采取措施。 
  据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313条之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还将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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