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购买服务,让群众看好戏
庆祝《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实施,济宁市民大舞台好戏连演7天
2017年03月0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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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惠民演出现场人气颇旺。本报记者 李岩松 摄
     本报济宁2月28日讯(记者 汪泷 通讯员 蒋琰 张续武) 3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正式施行,这将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济宁市也相继出台《关于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进一步提升济宁市的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2月27日下午,在运河文化广场的市民大舞台上,由中共济宁市委宣传部、济宁市文广新局主办,济宁市群众艺术馆承办的“2017庆祝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颁发惠民演出”拉开大幕。包括梨园乐艺术团、心心艺术团、市艺术馆中老年艺术团等艺术团队,在连续七天的时间里,每天下午为市民们献上一场精彩的文化演出,通过这样的形式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保障法》实施后所带来的实实在在的文化惠民举措。 
  随着《保障法》的正式实施,济宁市也在积极完善全市在公共文化服务方面所涉及的设施建设、服务和产品提供、运行机制、财政投入、监督评价等。今年年初,济宁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济宁市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等文件,其中提到了到2020年底前,在全市建成比较完善的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工作体系,形成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文化服务配置机制和供给机制,社会力量参与和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氛围更加浓厚,从而使公共文化服务内容日益丰富,公共文化服务质量和效率显著提高。
  济宁市文广新局调研员张康表示,在《保障法》的有力支持下,市文广新局也将围绕“弘扬优秀传统文化”这一核心目标,挖掘本土传统文化资源,打造出更多优秀艺术精品,今后将通过群众艺术馆的“文化济宁·百姓讲堂”、“市民大舞台”,图书馆的“尼山书院”,以及送戏下乡等品牌活动,使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公共文化服务惠及人民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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