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刷单”发案率位居电信诈骗首位
2017年03月0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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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上刷单或是刷信誉,就是网络店家为了在短时间内快速提高店铺的信誉而采取的一种作弊行为。即通过他人帮忙拍店铺的商品,通过虚假买卖,从而提高宝贝的销量和好评率。但是越来越多的骗子看准了时机门道,打起了‘网络刷单’骗钱的勾当。”济南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副调研员杨玲说道。
  诈骗者首先会给应聘者下发一两个比较小额的刷单任务,“按照约定”返还本金和佣金,为的就是“放长线钓大鱼”。随后,骗子会逐渐加大刷单任务的数量和金额,同时利用“必须刷满3单以上才能结算”或者“卡单”等理由,来诱骗应聘者继续投入本金。如此手法周而复始,直至应聘者生疑不再接单,骗子也将其拉入黑名单。
  据杨玲介绍,从近年来济南市的发案情况看,网络刷单诈骗案件居高不下,在所发生的电信诈骗案件中占有较高的比例,排名前三位,少则几百元、几千元,多则几万元,甚至几十万元。从被骗的群体看,主要是大学生、待业青年,其中女性青年群体受骗的最多。
  记者从山东省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中心了解到,今年以来,全省网络刷单类诈骗犯罪发案占全部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17.3%,数量位居所有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之首。
  “刷单原本就是淘宝网严禁的行为,参与刷单账户和店铺都会受到淘宝网的严厉处罚,而且在刷单的虚假交易中存在很多欺诈风险,请大家千万不要参与。”杨玲特别提醒,市民千万不要落入“低门槛高收入”的网络刷单圈套,如有被骗,应注意收集联系电话、网站、银行账号等相关证据,并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同时抓紧到辖区派出所报案。
    本报记者 杜洪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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