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权益”不该淹没在“她经济”中
2017年03月0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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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军荣

  3月8日是三八妇女节,这个在百年前由芝加哥女工罢工平权所诞生的节日,近几年在全国市场领域正悄然发生着变化。在绝大多数商家的口号里,“妇女”这个词逐渐被淡出,随之演化出来的是“女王节”“女神节”等新名词。不论是实体商家还是电商,一直在不断借势促销,力争将3月8日打造成“消费节”,很多女职工也把自己的半天假期用在了疯狂购物上。
  在商言商,商家抓住妇女节展开营销攻势本无可厚非。商家为了赚钱费尽心机,将“妇女节”变成“女神节”,就是为了让女性消费起来没有心理负担。据相关统计数据显示,目前国内女性消费群体已达4.8亿人,而在中国有78%的家庭购买决策由女性决定或影响,有50%的男性产品也由女性购买,无论从哪个方面来说,女性均成为了商家的首要目标群体。又岂能不让“妇女节”变成“消费节”? 
  商家在“妇女节”对女性消费者优惠,许以各种折扣,这也不是什么坏事,这毕竟对女性消费者有益。繁荣的“她经济”是商家营造出来的,但也是女性消费者所喜欢的。不过,不管“妇女节”变成“女神节”还是“女王节”,“妇女节”的初心却不能背离。换言之,商家可以玩“女神节”,但“妇女节”却要以维护“她权益”为己任。 
  妇女能顶半边天,毫无疑问,现在的女性地位不断攀升,与男性平起平坐也不是什么稀奇事。不过,过度的商业化、娱乐化、庸俗化很容易使“妇女节”背离了它的初心。其实,从现实来看,女性的权益并没有完全获得保障。比如在就业方面,就仍然存在着“性别歧视”,妇女在就业过程中的权益经常受到损害。“2017中国女性职场现状调查报告”显示,超八成女性认为在就业中存在性别歧视,其中,超两成女性认为在就业中性别歧视严重。调查指出,从学历角度看,女性学历越高,感受到的就业性别歧视越明显。超八成女性认为在晋升中存歧视,超四成女性到目前为止尚未升过职。当下,全面二孩政策已经被越来越多的年轻夫妻认可,但在孕期、哺乳期等特殊时段,女性在职场上的表现必然会受到一定的影响,一些侵犯妇女权益、侵害妇女发展的现象仍然存在。据报道,某学校劳动合同曝光,其中规定育龄女教师若因怀孕导致下学期不能工作或中途辞职者,需为其他代课老师支付代课费、招聘费。此外,家庭暴力仍然是女性的“伤痛”。 
  为女性美丽服务的“她经济”确实是女性所需要的,不过,“妇女节”维护女性权益的初心却不能抛弃,除了呼吁劳动者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外,相关职能部门也应主动作为,以刚性的执法提高用人单位的违法成本,督促其规范招聘,营造合理合法的用人环境。 
  “她经济”需要繁荣,但不能让“她权益”淹没在“她经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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