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4月1日起施行
2017年03月0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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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3月8日讯(记者 焦兰清 通讯员 潘孝川) 记者从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得知,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处理规定于4月1日起施行,参加专业资格技术考试的人员注意,违规违纪会受到相应处罚,这些红线碰不得。 
  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抄袭、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互相传递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草稿纸等的;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的;本人离开考场后,在考试结束前,传播考试试题及答案的;使用禁止带入考场的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的;其他应当给予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的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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