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8日讯(记者 李晓东)3月8日,记者从市环保局了解到,针对近期部分大气污染物恶化问题,潍坊市环保局积极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力度,确保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对空气质量不改善,特别是持续恶化的区(开发区),市环保局可对有关责任部门向当地党委、政府(管委会)提出问责、免职建议。
中心城区各区(开发区)采取强有力措施,综合施策,着重防控城市扬尘,严控严查渣土车,对重点扬尘施工单位进行约谈,重污染天气下要果断采取措施企业停、限产措施,工地停工、渣土车停运和加强城区道路冲洗频次,对直接影响空气质量改善的违法生产企业、经营业户立即停产整顿。对未落实环评批复中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依法查处并曝光。
各县市区、开发区积极推进燃煤锅炉治理、拆改和超低排放改造,6月底前全面完成辖区内1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拆改和其它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工作。未完成燃煤锅炉拆改前,暂停大气污染物排放新建项目的审批。
另外,市环保局成立督察组进行巡查,对中心城区大气污染防治情况进行24小时不间断巡查监督,每天巡查发现的问题汇总后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并发各区、开发区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
对空气质量不改善,特别是持续恶化的区(开发区),市环保局将对有关责任部门向当地党委、政府(管委会)提出问责、免职建议。对各区(开发区)党政领导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向市委、市政府提出问责建议。向其他县市区、开发区下发通知,按照市区的同等要求,开展大气污染综合防控,约谈空气恶化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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