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8日讯(记者 李榕) 日前,德州市人社局发布《2017年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要点》,一系列惠民措施将提升市民幸福指数。其中,推进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即时结算,并逐步扩大到符合转诊条件的异地就医人员住院费用;适当提高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待遇。
在就业方面,今年城镇将新增就业6.1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新增1家省级创业平台、4家市级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园区),实现大学生创业载体县域全覆盖;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发放力度,扶持带动就业1.5万人;针对转岗职工、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开展专项职业培训行动;推进智慧就业工程,加快“四型”就业社区建设,打造“半小时公共就业服务圈”。
在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方面,推进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教师养老保险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待遇试点;完善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全面实施职工大病保险制度;选择1-2个县(市、区),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以总额控制为主,按服务单元、按病种和按人头付费相结合的复合式结算办法。
大力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基本实现法定人群全覆盖;全面推行居民养老、医疗保险费统一征缴;落实工伤保险“同舟计划”,实现建筑业从业人员全部参保;全年征缴各项社会保险费125亿元以上,其中企业养老保险费35亿元;推进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即时结算,并逐步扩大到符合转诊条件的异地就医人员住院费用;适当提高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待遇。
在人才队伍建设方面,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推进职业资格制度改革,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外一律不得开展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清单内除准入类职业资格外,一律不得与就业创业挂钩;全市引进各类人才1.5万人;力争创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4-5家。
此外,继续推进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组织实施地区附加津贴制度,落实公务员奖金制度;全面推行员额法官、检察官和司法辅助人员工资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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