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消费维权工作成效显著
今年消费主题是“网络诚信,消费无忧”
2017年03月0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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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消费者协会、枣庄市工商局、市消协联合开展金融消费教育“进农村”活动。
     2016年,枣庄市各级工商机关及消协组织将消费维权作为重要使命,强化维权理念,凝心聚力,开拓创新,扎实开展各类消费维权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
  据了解,通过重点领域消费维权专项行动,去年对全市7个行业近百家企业进行全面督查,集中约谈17家企业,下达行政建议书11份,立查案件26件,案值100余万元。通过“2016红盾靓装行动”等流通领域专项整治,查扣各类侵权、假劣商品337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60余万元。组织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样检测,对学习用品、儿童玩具、服装、鞋类、电池等22个品种45个批次的商品进行检测,并及时公示抽检结果。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年度质量检测和专项整治100%全覆盖,立案37起。配合公安机关立查网络传销案件6起,涉案金额6000余万元,实现全国打传规直电子平台零投诉、零举报,被授予全省第一批首家“无传销城市”称号。
  2016年,市消协、12315平台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咨询9534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80余万元,切实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全市消协组织依据《消法》赋予消费者协会的法定职责,紧紧围绕“新消费,我做主”年主题,围绕社会关注热点、消费投诉焦点,不断强化消费维权工作,组织召开了3·15纪念活动通报会,在枣庄老年大学建立全省首个“老年消费维权教育基地”,组建老年消费维权志愿者队伍,组织开展金融消费教育进高校、进老年大学、进农村“三进”活动,扎实开展通信行业消费评议等一系列活动。
  据介绍,中国消费者协会在广泛征集消费者和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确定2017年年主题为“网络诚信消费无忧”。这个主题涵义是,一是倡导网络经济下诚信经营,强化网络经营者责任意识,切实落实法定义务,自觉保护网络消费者合法权益;二是建立完善网络消费者知情权、求偿权、交易权以及安全权等方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发挥“互联网+”给消费生活和经济发展带来的新动力;三是发挥消协组织社会监督和桥梁纽带作用,搭建网络消费者保护社会共治平台,构建紧密相连的网络命运共同体,建设消费无忧的网络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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