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桥区原区长李洪海严重违纪被双开
2017年03月1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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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3月16日讯(记者 刘雅菲) 日前,济南市纪委对天桥区原区委副书记、区长李洪海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李洪海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进行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利用职务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款。
  通报中明确,李洪海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依据相关规定,决定给予李洪海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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