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16日讯(通讯员 于晓晖) 按照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和“省级卫生县城”的统一要求和部署,济阳县食药监局通过各项举措,切实加强大型餐饮单位和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监管。
根据规定,餐饮单位需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量化分级等级标识、从业人员健康证明以及监督检查结果记录,明确餐饮单位日常监管机构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并接受监督单位和用餐群众的监督。
以粮油、肉类、蔬菜、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等为重点整治品种,要求餐饮经营单位严格落实食品及食品原料进货验收、索证索票、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制度,严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同时,对餐饮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原料贮存、台账记录、食品留样以及示范店的创建等方面进行现场培训指导。
目前,通过开展的第一轮日常监督管理巡查记录和监督动态等级评定监督检查工作来看,全县学校食堂、企事业单位食堂和大型餐饮服务单位整体状况良好。针对一些餐饮细节问题,执法人员对经营负责人进行了现场批评教育,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并限期一周内上交整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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