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季火灾预警通告
2017年03月1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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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日,淄博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发出春季火灾预警通告。春季风干物燥,各类野外生产动火作业增加,野外树木、杂草类火灾呈现明显上升趋势,应当引起各级各部门高度警惕。清明节即将来临,各类野外祭祀、烧香、放火烧荒等活动增加,一旦不慎,极易引发火灾事故。
火灾危险性:
  1、春季大风天气多,气候干燥,火灾发生后容易蔓延扩大;
  2、野外生产作业增加,易引发杂草树木和山林火灾;
  3、野外杂草树木火灾易蔓延上山或进城进村,威胁易燃易爆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
  4、群众野外祭祀、烧香、放火烧荒时一旦动火不慎,容易引发山林火灾;
  5、吸烟后乱扔烟蒂易引发火灾。
预防措施:
  1、各单位对办公楼周边杂物、杂草进行一次集中清理;
  2、相关部门对城区内树林、杂草集中区域进行洒水打湿保护;
  3、组织单位员工开展一次消防教育培训,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4、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禁火区吸烟、动用明火,严禁在林区及周边放火烧荒,不要随地乱扔烟头;
  5、确需野外动火作业的,要加强审批流程监管,明确安全责任人,配备相应灭火器材,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
  6、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电视、广播、报纸、网站等各类媒体,发布消防安全提示,提醒广大群众安全、文明祭祀扫墓,防止山火发生;
  7、如因违法动火导致过失引起火灾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之规定,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违法后果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典型火灾案例:
  2015年3月25日0时40分,新疆自治区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风华小区附近大西沟一棚户区因遗留火种引发火灾,造成6人死亡、2人受伤,火势借大风迅速蔓延,形成火烧连营,60户居民受灾,过火面积约7182平方米,直接财产损失184.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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