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文彪
实行食品造假行为直接入刑,意味着违法犯罪人员无论售假金额多少,只要实施了食品造假行为,就要受到刑法的打击,这样就可以大幅提高食品造假行为的成本,食品造假分子再也难有法律空子可钻,从而可以在更大程度上遏制食品造假行为的发生。
日前,有媒体从公安部获悉,2016年,公安机关共破获食品犯罪案件1.2万起、药品犯罪案件8500起,及时铲除了一批制假售假的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黑市场,有效摧毁了一批制假售假的犯罪网络。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加大刑事打击力度,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推动食品造假行为直接入刑,完善打击食品药品犯罪司法解释,有力发挥刑法的打击震慑作用。
食品造假行为直接侵害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乃至生命安全,危害后果十分严重,人民群众对此类违法犯罪行为深恶痛绝。尽管各地职能部门与公安机关对食品造假行为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依法惩处了大批食品造假违法犯罪行为,但是,当前各地食品造假行为依然时有发生。正如马克思所说的,资本如果有百分之五十的利润,它就会铤而走险;如果有百分之百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人间一切法律;如果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润,它就敢犯下任何罪行。
尽管食品造假行为在我国早已入刑,但是,刑法中规定制假售假者的立案标准为售假金额必须达到5万元以上。这就意味着仍然有许多食品造假行为不能受到刑法的惩处,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刑法对于食品造假行为的威慑力,导致部分造假分子敢于铤而走险,不惮于实施食品造假行为。正如前不久全国人大代表吴向东提交的“关于完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刑事处罚”议案中指出的,“食品、药品的制假分子抓住这一点钻空子,每次的制假、售假金额都不会超过5万元,所以,也就没办法将其绳之以法,造成抓了又放放了又抓的恶性循环。”
如果实行食品造假行为直接入刑,则意味着违法犯罪人员无论售假金额多少,只要实施了食品造假行为,就要受到刑法的打击,这样就可以大幅提高食品造假行为的成本,食品造假分子再也难有法律空子可钻,从而可以在更大程度上遏制食品造假行为的发生。
食品造假行为直接入刑,是法律保障民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提出的要求,符合人民群众的期待,事实上也能起到更为有力地遏制食品造假行为发生的积极效用。人们期待有关方面加大推动食品造假行为直接入刑工作力度,经由修法让食品造假行为直接入刑早日得到实现,通过加大刑法对于食品造假行为的打击力度,更为有效地威慑、遏制此类犯罪行为发生,令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依法获得更为坚实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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