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19日讯(记者 王忠才 通讯员 宣燕军) 3月16日上午9时许,高新交警大队执法服务站民警对一辆轻型货车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是无证驾驶,颇具故事性的是,驾驶员与副驾驶是连襟关系。
经了解,驾驶员吕某今年26岁,副驾驶上坐着的魏某,31岁,两人是连襟关系,他们是为市区某电器公司做售后安装服务的,因姐夫魏某是外地人,对市区路状况比较熟悉。当两人驾驶车辆行至小营浮桥时,魏某说“在市区开还行,到了这儿我就不熟了,反正你也会开车,你来开吧”。随后,两人便互换了角色。当行至高新交警大队门口执法服务站,执勤民警请驾驶员出示驾驶证时,吕某才说“自己没证,姐夫有B证一直是他在开,两人这是刚刚换了座位还没走几公里”。随后,魏某也说自己知道妹夫没有驾驶证,只是觉得他会开车,没想到会被交警查到。
民警依法告知两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的相关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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