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走出去,监管也要跟出去
2017年03月2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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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有资产是全体人民的共同财富,不是任人宰割的‘唐僧肉’。”21日,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上说,国企国资走出去,监管必须及时跟出去。要健全境外国资经营业绩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企业境外国有资产安全运营和保值增值。而在20日的中国高层发展论坛上,央行副行长潘功胜在谈到中国企业海外投资时,也曾提到“发现一些非理性和异常投资行为”。比如,“国内的钢铁厂去海外买饮食公司”、中国企业在海外收购足球俱乐部等。这些来自高层的警告显示,中央对于国企海外投资的监管或将加强。

  以“对外投资”为名
向海外转移资产

  说起来,中国企业这些年在海外买买买,几乎已经见怪不怪。普通民众印象中随便能想起来的,就有万达去美国买了院线又买制作公司,去马德里买了个大厦又转手;安邦在纽约买了华尔道夫;美的去德国并购了知名机器人制造公司,苏宁跑到意大利收购了老牌足球俱乐部国际米兰……
  在20日的中国高层发展论坛上,潘功胜列举了数字:2016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ODI)快速增长,同比增长了40%,而此前几年增幅一般在10%到20%。今年3月份,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主席魏建国称,国企对外投资超过了两亿美元。
  按说,中国企业出海、“走出去”,一直是国家战略之一,也是国家非常鼓励的行为,因为这有利于中企在全球范围内配置资源。那么,为什么央行副行长会“突然”点名批评这其中的一些投资行为?答案很简单,就是一些企业打着“对外投资”之名,进行转移资产甚至是洗钱等行为。
  究竟该如何判定“对外投资”与“资本外逃”之间的界线?操作中当然并无明文规定。但要判定其目的如何,也不是无迹可循。
  做海外并购,原因之一是确实有并购需求,并购行为可以提升在产业链上下游的竞争力。比如美的买库卡的机器人,海尔买GE,万达买院线,海航买酒店,都算是这一类在产业链上的布局。当企业发展到一定程度之后,产业链的拓展、技术的提升等需求,会要求企业必然走向海外收购,这也是重复之前日本等经济体走过的道路。但如果投资行为跟企业本身的主业没有任何关系,对企业的业务和形象都看不到直接的良性影响,那这种行为逻辑可能就需要研究。尤其是在2015年汇率改革、人民币改革之后,不乏企业借着投资之名外流资产。
明知有风险
还仓促上马

  实际上,一方面由于境外国资的规模越来越大,另一方面由于境外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着复杂性,因此,也就有国资流失的案例发生。比如,南北车海外恶性竞争事件曾引起广泛关注。2011年,在土耳其的机车招标项目上,由于中国北车压低价格,与中国南车竞争,最终使得该项目被韩国公司抢走。
  清华大学战略新兴产业研究中心主任吴金希认为,首先,海外国有资产流失是由于一些国有企业盲目进行扩张而“饥不择食”,吞下许多难以下咽又弃之可惜的海外项目,尤其是一些资源类项目。其次,是为了搞形象工程和面子工程,为了走出去而走出去,明知有风险仍要仓促上马。再次,是国有企业内耗严重,例如南车北车竞标的时候互相拆台。另外,管理层腐败也会导致巨额海外国有资产损失。
  那么,除了在风险防控上做足文章,还需要怎么做,才可以尽量减少风险将会造成的负面影响?才能进一步实现海外国资保值增值的目标?由国资委主管,国资委新闻中心、中国经济出版社主办的杂志《国资报告》微信公众号曾发文称,我们需要建立一整套针对境外国资的常态化监管机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建立健全境外国资的审计制度,这是对境外国资进行系统化和常态化监管的前提。其次,应进一步发挥外派监事会制度的优势,加强对境外国资的监管力度。
  另外,还要形成以纪检为核心的监察体系,严查与境外国资有关的腐败问题;进一步完善国企内部监督机制,健全境外国资经营责任的追究体系。
对非理性投资
将加强监管  

  在今年的两会上,商务部部长钟山在回答记者提问时称,现在确实有一些舆论,认为中国不鼓励对外投资,但实际上这个舆论是不准确的。中国政府一直鼓励有实力的企业走出去,参与国际的竞争和合作。现在我们国家走出去战略实施以来,绝大部分企业在走出去的过程当中,表现是很好的,是深受投资国欢迎的。
  数据显示,2016年,我国境外企业实现销售额总计达到1.5万亿美元,向所在国交税400亿美元,聘用外国员工150万人,可见,中国企业在境外的发展是好的。当然,也不排除有少量的企业走出去存在着盲目的、非理性的行为。主要指的是一些企业根本没有实力,也没有经验,到境外投资和发展就难以为继,经营管理上都出现了困难和问题,有的企业已经付出了代价,有的甚至给我们国家的形象造成了负面影响。因此,我们对盲目的、非理性的投资是不鼓励的。不仅不鼓励,我们还要对这些企业进行监管。
  去年12月份,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人民银行、外汇局四部门负责人就加强对外投资监管表示,我们支持国内有能力、有条件的企业开展真实合规的对外投资活动,参与“一带一路”共同建设和国际产能合作,促进国内经济转型升级,深化我国与各国的互利合作。同时,监管部门也密切关注近期在房地产、酒店、影城、娱乐业、体育俱乐部等领域出现的一些非理性对外投资的倾向,以及大额非主业投资、有限合伙企业对外投资、“母小子大”、“快设快出”等类型对外投资中存在的风险隐患,建议有关企业审慎决策。 
 据新华社、人民日报、澎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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