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区划定露天烧烤禁烧区
槐荫市中长清范围内,违规单位最高罚二万
2017年03月2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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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3月27日讯(记者 张阿凤) 27日,记者从济南市城管执法局获悉,济南槐荫区、市中区、长清区三区率先公布了露天烧烤禁烧区域。根据最新的《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禁烧区内将对露天烧烤单位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根据相关报告,槐荫区禁止露天烧烤总体范围为东至市中界,南至市中界,北至天桥界(美里湖辖区北至粟山路、美里路),西至绕城高速以东(包括重点部位省肿瘤医院周边)。具体范围包括:振兴街、五里沟、青年公园,南辛庄,中大槐树,道德街、营市街、西市场、张庄路、段店北路,匡山街道办事处全部辖区;美里湖街道办事处西绕城高速以东、粟山路、美里路以南辖区,兴福、腊山、吴家堡街道办事处绕城高速以内辖区;玉清湖、腊山街道办事处肿瘤医院周边辖区。
  市中区禁止露天烧烤区域为东至与历下区交界处,南至南绕城高速公路,西至与槐荫区交界处,北至与天桥区交界处。
  长清区禁止露天烧烤区域为东至凤凰路、北至大学路、西至文昌路、南至龙泉街。
  “其实,从去年开始我们就在辖区内试运行禁烧区,从去年4月到10月,每个街道办都会出一支二三十人的队伍,紧盯辖区内露天烧烤。试运行效果还不错,今年正式出了文件。”槐荫区城管执法局执法监督科负责人李宁介绍。
  据了解,禁止露天烧烤后,有合法经营资质的室内烧烤仍然可以营业,但前提是安装了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运行。如果未安装或未使用,按照最新的《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将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
  此外,禁烧区内露天烧烤、骑墙(窗)烧烤或者为露天烧烤、骑墙(窗)烧烤提供场地的,依照条例将会被没收烧烤工具和违法所得,并对单位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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