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30日讯(记者 李榕) 为进一步正风肃纪,强化警示教育,30日,德州市纪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
德州市林业局木材检查站工作人员贾静、崔明吉公车私用问题,德州市林业局给予贾静警告处分,德州市林业局森保执法党支部给予崔明吉党内警告处分,违规使用公车费用由个人承担。
德城区新华街道办事处堤岭社区党支部原书记曹延河违规公款吃喝等问题,另涉及其他违纪问题,德城区纪委给予曹延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新华街道党委免去曹延河堤岭社区党支部书记职务。
禹城市卫计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韩在平公款旅游问题,德州市纪委给予韩在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外出旅游费用由参加旅游的个人承担。
乐陵市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健违规操办喜庆事宜问题,乐陵市纪委给予李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平原县房产管理中心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张永轩违规收受礼金问题,另涉及其他违纪问题,平原纪委、监察局给予张永轩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作出处理。
清明节将至,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典型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戒。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持续加大监督执纪力度,对不知止、不收手、不收敛的,坚决以“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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